宿州港利·东城一期门面房外墙干挂石材 施工招标公告

时间:2021/5/10 11:44:1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港利·东城一期门面房外墙干挂石材工程项目,招标人为宿州港利置业有限公司,工程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港利·东城一期门面房外墙干挂石材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择优选择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宿州市埇桥区汴河东路以北,埇桥路西侧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61日。 

4、工程规模:外墙干挂石材约1000m2

5、其他: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6、招标范围:港利东城一期门面房外墙干挂石材装饰工程施工,详见相应专业设计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企业和项目经理须是通过招标人前期考察并入围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投标时应与被考察的一致,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4、其他要求。

4.1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允许中标人中标后引进财务投资人,引进财务的投资人与招标人无任何相关联的责任。

4.2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自201811日已完成或在建单项合同外墙干挂石材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已完成项目其质量等级需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

4.3 信誉要求:

4.3.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安徽省级有关部门宿州市级有关部门或宿州市级有关部门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或者受到限制但已过公示期的。

4.3.2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符合以下第16项资料:

1、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2、投标申请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扫描件;

3、投标申请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扫描件;

4、项目负责人的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

5、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原件扫描件;

6、符合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

五、报名方式:

1、咨询方式:联系人:张强,电话:15105575859

2报名时间:2021510日;报名截止时间:2021518

3、报名方式:将上述报名材料同时发送517352469@qq.com邮箱及港利投资集团纪律监督委员会邮箱dzb@gltzjt.com

、如在招标过程中有问题需要反映或者投诉可联系港利投资集团纪律监督委员会,联系电话为0518-85692157/85692210

注:投标申请人提供的以上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必须真实有效,且须保证彩色扫描件与原件一致(原件不得涂改,如有涂改须加盖原签发单位公章).完整.清晰可辨(钢印除外),出现不符合上述任一情况的,资格审查均不予通过。

建设单位(盖章):宿州港利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凤凰大道以西农机监理站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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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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